为规范本协会管理,依据本协会章程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对协会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可参照事业单位考核标准,在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实行考核,实行工资待遇与工作业绩相挂钩。
二、所有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会章程和五项制度,履行好权利和义务,积极参与本会活动,支持配合本协会工作。对热爱本协会、支持本协会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,本协会给予表彰奖励。
三、对不关心协会的发展,长期不参加本协会的工作与活动,不配合本协会工作的,应给予批评和教育;屡教不改的,取消会员资格,或依照本协会章程撤换或罢免其在本协会的职务。
四、对玩忽职守,给本协会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,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损失或撤换、罢免,直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。
五、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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